
如今的洛丰路上,车辆往返频繁,道路看似与往日无异,但路旁树木却显露大范围修剪后的痕迹。去年夏天,这里的树枝被统一锯短,多名途经村民回忆,当时修剪规模不小。这些变化,都与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发生的一起致命事故有关。五十六岁的教师白琳骑电动车经过此处,与道路西侧垂落在路上的树枝发生碰撞,当场身亡。
事故发生后,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称,白琳未保持靠右且存在车速偏快的情况,应承担主要责任;丰仪镇政府因未及时修剪树木影响通行,承担次要责任。家属提出复核后,结论仍维持原认定。随后,家属向兴平市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对各方责任重新审查。一审法院沿用了认定书内容,判白琳承担七成责任,镇政府承担三成,赔偿金约三十二万元。
家属对此不服,在二〇二五年继续上诉。在搜集证据期间,白琳丈夫赵正与家人自发寻找监控线索。他们找到了附近纸板厂的监控,画面显示,在事发前,有车辆曾撞到同样的垂吊树枝,导致树枝继续下垂。为查清该车辆身份,他们连续三十多天操作无人机在周围区域寻找目标车辆,并最终联系上车主。据转述,其车辆后视镜曾被树枝打掉。除此之外,他们还找到了当时在白琳前方行驶的司机,该司机的口述被作为录音递交法院,说明事发瞬间前方确有车辆刹停并出现避让迹象。
二审法院在审查中指出,事发路段未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,白琳的行驶速度约二十二点五公里每小时,并未超过现行电动车技术标准的最高时速。交警的责任认定不能直接用作民事责任划分依据。法院认为,镇政府承担道路旁树木的管护职责,未能及时修剪或处理下垂树枝,已构成明显过错,与事故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,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七成;白琳虽对路况应保持观察,但未有效避让,承担三成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镇政府赔偿七十六万余元。
改判对赵正一家的意义重大。他坦言,在一审时感到极度压抑,而二审结果让他们看到了公平。他表示,从事故发生到案件终审,家人一年多奔波不断,为寻找证据付出大量时间与精力。
然而,新的困境仍在继续。二〇二六年一月,赵正向记者表示,他们尚未收到赔偿款。此前沟通时,镇方称认可判决,但资金紧张。镇方负责人员回应记者称,并未让家属申请强制执行,只是尚在准备相关费用,同时也确认镇方已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,正在等待处理。
除了民事赔偿,赵正也在为妻子的工伤认定努力。他认为白琳属于上班途中发生意外,符合申请条件,但当地人社部门未予受理。双方在沟通中对于事故责任认定文书的适用范围存在明显分歧。赵正认为法院生效判决具备法律效力,应作为工伤审查依据;相关负责人则坚持以交警责任认定为主要参考。双方多次交涉仍未取得一致意见。
白琳去世后,这个曾经平稳的家庭发生巨大变化。赵正与妹妹一家一起居住在西安,儿子也从外地返回照顾父亲。白琳的遗物大多已被处理,只留下几本荣誉证书。白琳教书三十多年,曾担任班主任多年,被评为优秀教师,也在晚年获得高级职称。她原本已达退休年龄,却选择延迟离岗加入宿舍管理与心理辅导岗位,上任前还在高校进修专业课程,准备在十一月十三日进行公开分享。事故发生在她准备返校的前一天,离学校仅剩一公里距离。
家属如今仍在等待赔偿的执行结果,也继续推进工伤认定。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据现有判决给予明确回应,而白琳的故事仍在提醒人们道路安全管理与公共责任的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