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二月三十日,针对网络上出现的金晨涉嫌交通事故“顶替驾驶员”内容,浙江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发布了最新警情说明。通报显示,相关部门在关注到相关网传信息后第一时间成立专门小组,对事故经过与此前的办理流程进行了再次核查,目前整体情况已有初步结论。
经查明,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六日十一时许,金某与徐某青、刘某祎三人共同在绍兴柯桥古镇游览,并在附近购物,当日三人未在当地用餐。当日下午十五时〇七分,金某驾驶沪F车牌黑色越野车行经柯桥湖塘街道一处路段时,为避让突然窜出的犬只而发生单车事故,造成车内乘坐人员轻微受伤,同时车辆、道路路牌及周边围墙出现损坏。
事故发生后,金某因面部出现伤情,急于接受诊断治疗,在刘某祎的陪同下乘车直接前往上海医院就诊并办理了住院手续,事发现场由徐某青留下向工作人员报警说明情况。随后在调查过程中,徐某青对外称自己为驾驶员,因初步判断为单车事故且未发现其他情况,当地部门按照简易程序做了处置记录。
进一步调查显示,事故后徐某青并未向相关保险机构申请理赔,因此不存在骗保的情况。目前涉事的交通违法部分将按相关规定处理,其余问题仍在持续核实中。与此同时,当日参与处置的执法流程也已由上级机关介入复核。
通报指出,关于网传的相关材料真实性已有明确核查结果,最终处理情况将在进一步调查完成后依法对外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