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》,明确废止一批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。其中,备受关注的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也在废止名单中,意味着该通告自12月16日起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。

根据文件说明,此次废止的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,主要涉及制定依据发生重大变化、内容已被新法规或上级文件涵盖、调整对象消失、工作任务完成或内容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。凡列入废止目录的文件,自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。

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在官方平台发文指出,山西省废止全面禁放通告,标志着当地烟花爆竹管理模式由“全面禁放”转向“科学限放”。协会认为,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,政策调整不仅回应了群众节日文化需求,也体现了公共管理中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。通过明确限放时段、区域及安全要求,既能保留节日氛围、传承民俗文化,又能有效降低安全风险。

协会表示,将积极配合山西省相关部门推进政策落地,协助制定科学限放措施,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同时呼吁社会各界文明燃放,严格遵守安全规定,共同营造安全、和谐的节日环境。

此次政策调整,意味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进入新阶段,未来将通过精准施策实现传统文化与安全管理的平衡。

作者 快讯雷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