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月三十一日,有关内蒙古多名储户遭遇存款被私自转走的消息引发关注。朱女士在二〇二一年七月将七十五万元通过银行柜台存入账户,负责接待她的柜台人员孟某芝不仅正常办理业务,还特别强调大额资金在银行存放十分安全。然而三个月后,她准备取款时却发现账户仅余几十元,查询记录显示,存款当天就被转入陌生账户,操作人正是为她办理业务的柜员。事件曝光后,统计显示共有十一名储户遭遇类似情况,涉案金额累计超过二百二十万元,而这些资金均已被挥霍,难以追回。

事件发生于孟某芝在工作时间内引导客户办理存款业务,并利用职务便利将资金转走。朱女士称,她是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在银行窗口完成存款,本应得到保障的资金最终却凭空消失,令她难以接受。涉案的十一名储户均遭遇不同金额的损失,损失总额巨大。

案件在二〇二四年十月迎来刑事判决。孟某芝因诈骗行为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,但因其个人财务状况无法偿还挪用的资金,受害储户均未能获得赔偿。相关银行人员回应称孟某芝目前已离岗,但并未进一步说明内部制度审核及责任认定问题。

面对巨额损失,朱女士在二〇二五年十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银行承担相应责任,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。然而一审法院认定此次事件属于个人行为,未能构成银行的直接责任,因此判决朱女士败诉。该判决引发持续争议,不少受害者认为自己是在银行正规渠道办理存款,制度漏洞和监管失守不应由储户承担。

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,此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,目前尚未宣判。受害储户仍在等待最终裁决,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,并促使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
作者 快讯雷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