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10月19日,杭州钱江世纪城朝龙汇大厦的业主田女士,带着一部手机和自备补光灯,想临时借用7楼会所的一间空房开内部线上会议。没想到,门还没进去,物业就把她拦下:要用可以,先按规则交费。
田女士这套房子买得不便宜。她于2020年左右购入朝龙汇大厦一套商业大平层,建筑面积464平方米,公摊155平方米,总价1798万元,2022年交付。 当年买房时,销售曾承诺7楼会所配有健身房、瑜伽馆、茶室等设施,对业主免费开放。可交房后,7楼设了梯控,业主自己刷不上去,多数人也从未使用过。
当天,物业向她发来一套使用管理规则:包场300元/小时,茶室35元/位起,棋牌室300元/场次,餐厅包厢最低消费4000元起,另加20%服务费,且需提前两天预约。 田女士想沟通,物业负责人却放话:不交钱就报警。民警到场后做了登记记录,并未直接认定田女士违规。
物业说“产权归开发商”,合同却写着另一回事
物业给出的理由是:2号楼7层产权属于开发商,不属于业主共有部位;该区域禁止直播、线上办公等经营行为,开会也需按对外标准付费。
田女士当场澄清,自己虽然从事直播行业,但当天只是召集员工开内部线上会议,设备自备,没有商品链接,也不存在直播带货或对外经营。 物业将“临时内部会议”直接等同于商业经营,依据并不充分。
更关键的是产权问题。田女士查阅购房合同发现,大厦1号楼7层有一处4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,明确归全体业主共有,产生的经营收益也归全体业主。 物业负责人此前还告诉她会所已移到1号楼7层,但那里如今是物业办公区。
田女士要求物业公示共有用房的收益账目,物业称每年都会公示,但她收房至今从未见过任何明细,现场也拿不出凭证。
预约“全满”,上楼却挂着“休息中”
这件事里还有不少细节让人疑惑。田女士曾想自费预约茶室,物业管家回复近期所有房间档期已全部约满;她提出换其他空房,也被一口回绝。
等她要求核对预约明细,并由物业刷卡带她上楼查看时,却发现整层会所没有亮灯,大门挂着“休息中”的牌子,公布的预约电话和24小时热线也无人接听。物业随后又改口称当天压根没营业。
此外,物业还规定每户只能留一人在业主群里,田女士家中多位家庭成员入群后被逐一清理,业主之间沟通维权变得困难。
这类纠纷并不少见。《民法典》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在扣除合理成本后,归业主共有。 物业若管理业主共有部分,就有义务公开收支情况。
同时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,开发商就配套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,如果内容具体确定,并对合同订立和房价有重大影响,即使未写入合同,也可能构成要约,违约仍需承担责任。 销售当初承诺“会所免费开放”,如果确实影响了田女士购房决策,就不能简单一句“产权归开发商”就翻篇。
截至2026年10月下旬,田女士已联合其他业主,计划推动成立业委会维权;记者也向物业提出采访开发商的申请,但截至相关报道发稿时,开发商尚未回应。
这件事最值得追问的,并不只是“会所能不能免费用”,而是:这片空间和它的收益到底归谁?物业有没有公示?钱去了哪里?物业服务做的是管家,不是房东;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,不能变成说不清的“小金库”。
